淫秽物品牟利贩卖复制制作刑法
题号: bF4O3

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,具有下列( )情形之一的,以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。

A、 贩卖淫秽影碟、软件、录像带100至200张(盒)以上,淫秽音碟、录音带200至400张(盒)以上,淫秽扑克、书刊、画册200至400副(册)以上,淫秽照片、画片1000至2000张以上的
B、 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200至500人次以上,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、像达10至20场次以上的
C、 制作、复制、出版淫秽影碟、软件、录像带50至100张(盒)以上,淫秽音碟、录音带100至200张(盒)以上,淫秽扑克、书刊、画册100至200副(册)以上,淫秽照片、画片500至1000张以上的
D、 .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,获利5000至1万元以上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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